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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水处理厂工程项

2016-01-08 来源:[http://www.zkchem.cn/]
1.招标条件
    本招标项目牙克石市海满水处理厂(一期)工程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【2015】170号文件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牙克石市鸿程工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自筹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建设地点:牙克石工业园区西区
2.2建设规模:新建水处理厂一座,建设规模为1万立方米/日,其中70中水回用。
2.3计划工期: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
2.4资金来源:自筹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。
3.2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,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排水专业设计乙级以上(含乙级)资质,类似项目业绩、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。
   3.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: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、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(投标人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?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)、经办人本人身份证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项目负责人(应由具有注册建筑师证的人员担任)证书、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人员资格证书,以上人员社保证明(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,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)。本项目需投标企业提供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。
3.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.投标报名

4.1报名时间:2016年01月06日至2016年01月13日16:40时(北京时间)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,投标单位根据资质要求参加报名。
投标报名时需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)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,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+项目名称+报名人联系电话(邮件主题必须按规定填写)。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发送,如未按要求发送导致报名未成功,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。
4.3报名联系电话:0470-8110324。
5.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
投标保证金、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,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处理。
5.1、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:2016年01月13日(与报名截止日期一致)
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:
单位名称: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开户行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。
项目名称	标段号	金额	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
牙克石市海满反渗透阻垢剂厂(一期)工程项目设计	1	?20,000.00元	150842318989
   说明: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。
   5.2、履约保证金:本工程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。
6.招标文件的获取
6.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,请于2016年01月06日至2016年01月13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不休),每日上午9时至12时,下午14时至17时,在牙克石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(地址:牙克石林城路74号)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。
6.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,售后不退。
6.3邮购招标文件的,需另加手续费(含邮费)30元。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(含手续费)后3日内寄送。
7.投标文件的递交
7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9时30分,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(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)。
7.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
8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、内蒙古招标投标网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?公益网上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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